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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工程技术、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7/18 11:49:56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更好推动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评公有制职称系列评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泉州市公务员局《转发关于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信息化能力建设公共课培训的通知》(泉人核〔2014〕2号)和《关于公布2014年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办班计划的通知》(泉人核〔2014〕4号)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工程技术、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培训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 培训形式和内容               

今年继续教育培训班由泉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继续教育基地承办,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与集中答疑相结合的方式。本部学员除参与研修班及“企业家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外,均需按要求参与福建电大网络公共课程学习及考试,方视同完成本年度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本次继续教育邀请了福建省2013产业科技服务团泉州市组团中的林子雨博士、王洪硕士,泉州市委讲师团副团长童宝平教授,福建省工程师经济师协会李华雄秘书长、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刘以榕教授,泉州市公路局兰明雄高工、市安监局郑宗星高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吴小峥高经,市职改办、市经贸委职改办的专家前来讲演及咨询,拟定课程时间安排见附件,请各位学员参照学习计划及课件类别挑选班次参与,具体培训日期可能因台风因素及师资安排有所调整,调整日期以短讯通知为准。相关文件及表格可从jx22383712@126.com下载,密码22383712。

二、参训对象

泉州市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从事工程、经济专业(建筑、农林水专业除外)专业技术人员及有志于此项工作有关人员。

三、 报名、上课等有关事项

(一)报名及时间安排:即日起,参训人员以单位进行统一预报名,填写《2014年度工程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发送至QZ22383712@126.com,并对参训人员进行预安排。

(二)参训人员在开班时应上交《继续教育证书》,新参训人员应带一张相片现场办理《继续教育证书》。

(三)培训收费标准:按闽价费〔2008〕372号文件执行。

(四)上课时间及课程安排:

我继续教育基地现提供工程类职称评审网上咨询服务,各单位职称负责人可申请加入专业QQ(189826706)服务群了解动态并提出培训建议(每个单位限1名),参与QQ号码请在预报名表注明。

(五)网络公需课程培训我中心将采用批处理,3—5天集中申报一批,短讯通知。

(六)报名排班:

报名排班采用先到先排,适当调整原则(以交费为基准)。

即日起至5月30日,在东海行政中心B幢328接受报名;

6月3日起,在培训基地(泉州市新华北路363号)接受报名。

(七)联系方式:

培训基地:泉州市新华北路363号

电话:22383712 、22383742(fax)  办班期间使用;

联系人:钟老师、王老师、吴老师。

日常办公地点: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B幢328

电话:68285568、68285563、68285562、22108613(fax)

 

 

 

   


  泉州市 (工程技术、经济)系列职改办

 

                                                                           2014年5月26日

 

 

抄送:泉州市公务员局。

友情链接: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福建水利信息网   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泉州水利信息网   福建省住房与城乡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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