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出资企业:
为了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采购、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购买服务集中交易平台和投资评审专家库,现向各所出资企业公开征集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大宗物资采购、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购买服务评审专家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各所出资企业在册人员中具有各类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或持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其中建造师为国家一级注册),已进入泉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专家库、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等政府性专家库的专家,已进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的,精通专业业务,在其专业领域享有良好声誉。
3.熟悉国家、省、市招标、采购、投资、经济、工程技术、金融、法律、管理等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及实务。
4.能以独立身份参加项目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工作。
(二)各所出资企业投资专家评审库
二、申报流程
(一)本次征集专家入库由各所出资企业按照上述条件推荐,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泉州阳光集中交易平台评审专家申报表》(表式见附件1)。
2.被推荐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其他证明具备所申报评审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企业负责对申报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泉州阳光集中采购平台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表》上盖章确认。
(三)市国资委委托泉州阳光集中采购平台在一个月内对申报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对通过资格复核的申报人员,录入市属国有企业大宗物资采购、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购买服务集中交易平台评审专家库。
(四)已进入泉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专家库、福建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等政府性专家库的专家,以及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关材料,可优先直接入库。
(五)市国资委将汇总各所出资企业投资专家评审库建立市属国有企业投资专家评审库,供各企业使用。请各企业将专家库名册清单及每位专家信息表复印一份集中提交。
三、申报时间
各企业将《泉州阳光集中交易平台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表》及所附材料于2020年4月3日前报市国资委发改科 。
(联系人:陈旭玫,联系电话:28008995,邮箱:28008995@163.com)
附件:评审专家库申请表.doc
泉州市国资委
2020年3月20日 |